99 vs. 1的戰爭:COP27窮國逆襲給臺《氣候法》的啟示
埃及舉行的第27屆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7)設立「損失與損害基金」,協助開發中國家因應氣候災難。記者林奐成/攝影
2022年11月20日清晨4點,在埃及舉行的第27屆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7)落幕:近兩百國代表經過跨夜談判,同意設立「損失與損害基金」,協助開發中國家因應氣候災難。
這場歷經14天的馬拉松談判,同時也是「99% vs. 1%」的氣候正義戰爭。
自工業革命以來,代表「富裕1%」的已開發國家,產生巨大碳排導致暖化,而代表「貧窮99%」的開發中國家,碳排放少卻承受極端災變苦果,凸顯氣候議題的不公義。本屆峰會上,開發中國家團結起來,向已開發國家爭取損失與損害金援,實現氣候正義里程碑。
聯合報與願景工程基金會記者前往埃及直擊COP27談判過程,本週推出《99 vs. 1的戰爭:COP27直擊與臺灣生存解析》專題網頁,透過糧食、能源等8大主題,深度剖析峰會成敗。
反思臺灣:原住民的氣候正義何在?
COP27爲臺灣帶來「氣候正義」的啓示。參加本屆峰會的原住民族氣候聯盟發起人高潞‧以用,日前召開記者會批評《氣候變遷因應法》行政院版草案未納入原住民族權利,呼籲修法必須重視原住民氣候正義,並設立「原住民族氣候變遷基金」,賠償過去部落犧牲發展及守護森林的歷史累積碳貢獻。
高潞‧以用接受本報訪問時說:「COP27爲什麼談損失與損害,主要在於誰是「兇手」,誰是「受害者」?聯合國是國跟國之間的談判,那臺灣國內呢?」她直言,自日治時代以來,臺灣森林遭到日本與國民政府大量砍伐,山林破壞並非原住民造成,但現在遇到八八風災等極端災變,原住民每次都深受其害。
高潞‧以用指出,在經濟發展過程中,許多開發案犧牲了原住民利益,「每一個開發,原住民都站在最前面抗爭,因爲我們是當事人與受害者,可是《氣候變遷因應法》沒有提到我們的損失。」她批評《氣候變遷因應法》未納入氣候正義,是非常淺碟的法案,盼設置「原住民族氣候變遷基金」找回歷史正義。
她主張,臺灣在氣候正義方面,必須與COP27及其他國家接軌。例如,紐西蘭20年前就在氣候法中明訂原住民的專章,「他的氣候變遷委員會有原住民的參與和知情同意,我們至少要跟他們一樣,原住民可以在談判桌講話。我們是受災最嚴重的族羣,爲什麼聽不到我們的聲音?」
熟悉環境法的國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助理教授李仲軒解讀,氣候正義包括極端氣候對婦女等脆弱族羣造成的傷害、小島亡國之災,以及產業往低碳轉型過程中,權益遭到忽視的勞工族羣。
他認爲,臺灣可透過這次峰會「返諸自身」,思考國內面對的氣候正義問題;制定氣候政策的關鍵,應是對於人權和基本權的要求,「對基本權的保護義務,這是所有思考的核心」。
李仲軒表示:「例如原住民遭受的損失,是因爲氣候轉型如果沒有公正轉型,造成脆弱羣體的損失。在損失與損害議題上,與其涉入複雜的國際活動,我們不如先返諸自身,看看我們是不是已經造成很難搞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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